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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西藏民族中学2016--2018年食堂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2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商汉勇
常州西藏民族中学委托经营招标文件
为加快学校后勤社会化管理改革步伐和推行食堂委托经营模式,改善师生膳食结构,丰富膳食品种,调动食堂经营者的积极性,学校食堂以“零”租金形式,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信誉度好的餐饮企业经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招标单位:常州西藏民族中学
招标项目:学生食堂2016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
委托经营管理权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一、学校食堂概况
常州西藏民族中学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538号,为常州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学校,占地面积3335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学校食堂占地面积约1152㎡,现有厨房设备账面原值53.78万元,单独水、电表。学校学生全部来自西藏并且都是藏族,目前在校用餐学生人数约为463人,教工人数为50人左右。
二、投标人须知
1.要取得餐饮业营业执照,有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有三年以上从事学校食堂,用餐人数均不少于200人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单位标准食堂的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没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
3.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4.制定科学合理的食堂经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人员配备、食堂原有员工的分流方案;
(2)经营内容及品种;
(3)原材料的采购、配送监督管理流程;
(4)成本核算;
(5)卫生、安全管理与保障;
(6)规章制度、服务承诺及管理措施;
(7)应急预案(停水、停电、停气、食物中毒等处理);
5.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校方缴纳卫生、安全及经营权私自转让等风险抵押金人民币30万元(不计利息)。
三、招标内容与经营要求
1.招标内容为食堂的经营与管理,经营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 学校提供现有食堂厨房设备设施(上任经营者自购设备除外),但缺少部分由经营者自备,经营期满后经营者自行处理,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承担经营期间的水、电及设施设备维修以及增添设备设施等各项费用,按月结算。
3.学校不收取设备设施折旧费和场地租用费,中标单位在经营期内的设施设备维修和添置,其费用自理,经营期间,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经营期满,中标人应该保证学校原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委托经营管理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属于经营者的设备处置权属于经营者。
4.中标人需按照学校的管理要求进行经营,为师生提供价廉物美的饭菜。不得将食堂的经营权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处违约金10万元,如不及时交纳,将从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5.中标人应保证食堂及周边区域的安全、卫生、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遵守文明礼仪规范,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因学校特殊性,委托经营管理者所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得有犯罪前科、重大心理疾病,并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有违规者,全部责任由委托经营管理者承担,学校有权中止委托经营管理。
6.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检疫、工作人员健康证换发、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中标经营者承担。食堂工人工资与奖金、工人体检费、水费、电费、燃料费、正式发票税金、各类设施设备的零星维修费、广告制作、就餐器皿、保温设施的添置等费用均由中标经营者支付。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师生食物中毒,由经营者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及食堂日常管理按照国家卫生部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单位食堂标准规范管理,校方有权监督检查。
8.菜单要求每周公布。周四提供下周菜单的安排表及成本核算清单,经学校审核后公布,当日菜单中的主要品种成本核算及其样品必须在食堂显要位置陈列展示,供师生监督(大、小荤的主料、蔬菜主料、辅料配比、克重等情况)。
9.学校食堂学生餐费收缴方式:学校按就餐学生每天招标价的标准结算给委托经营者,每月结算一次,经营者必须出具正式税务发票(不包含教师就餐费用)。
10.如接到师生和家长对经营管理及服务品质的意见建议,学校将以书面形式通告经营者,经营者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整改措施。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处罚金额将从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11.合同期间,如果中标者在经营过程中经学校组织评议获得学校80%师生认可的,可以继续签订经营合同,满意度低于80%的不续签下一年经营合同并取消下一周期招标投标资格,并在风险抵押金中按一定的10%比例进行扣除罚金。
12、委托经营管理者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学校有权对委托经营管理单位进行监督。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经营管理者自行负责。
14、中标单位入驻前,必须按照常教计〔2013〕7号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食堂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向学校提供所有在本校食堂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人员登记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材料,否则作违约处理。
15、合同中止后,乙方必须按照学校的要求及时处理自有财产、物品。若不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处理,存留在学校内的任何物品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利,任由甲方处置。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及其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评标时带原件备查)。委托他人代理投标的,要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2.学生用餐采用定额包干制,不刷卡。
常规:
早餐必须为以下内容:馒头(每天必须有,并能够添加)、其它点心(包子、花卷、鸡蛋等)、其它主食(牛奶、稀饭、豆浆、奶茶等);
大课间:袋装牛奶;(周一至周六)
午餐必须为以下内容:一大荤、两小荦(如有多余,能够添加)、两样蔬菜(如有多余,能够添加)、一盆水果、免费汤、米饭(能够添加);
晚餐必须为以下内容:一大荦、一小荦(如有多余,能够添加)、一样蔬菜(如有多余,能够添加)、免费汤、米饭(能够添加)。
学生十人一桌,以上食物分配到桌,再由桌长分配到个人。
特殊:
每月给当月过生日的学生集体过生日,提供生日蛋糕。
能够为生病学生提供营养餐。
投标单位根据以上的情况进行报价,此报价为学生就餐费用。报价的方式为每人每天的费用,费用中包含各项成本,报价格式为:**元/人天。最高报价不得超过27元/人天。
3.服务承诺。
4.近三年来公司业绩一览表和相关合同(公司与其它食堂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原件招标时带来备查);经营优势。
5.反映管理水平的材料以及复印件,管理骨干一览表以及资质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应急预案(停电、水、气、食物中毒等处理)及安全承诺书。
6.以上材料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需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7.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按标书规范文本装订后装袋、密封并由法人在密封袋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密封、盖章;
2.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无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名),或委托书非原件;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
5.投标人在投标中存在严重错误;
6.投标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
7.过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报名时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现金),中标后可以转为风险抵押金。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人的投标。
2.参与投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
(2)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或拒绝签订合同;
(3)在投标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业,以致损害国家、招标人或他人利益的。
七、报名、发标、投标、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
1、报名、发标及标前会议时间:
2016年5月30日下午2:00
2、报名、发标及标前会议地点:
常州西藏民族中学行政楼三楼会议室1
3、开标时间:2016年6月3日上午8:30
4、开标地点:常州西藏民族中学行政楼三楼会议室1
5、评标办法: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对照招标文件进行评标。
八、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一周内,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到招标单位签订合同。本招标文件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未明确之处按本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联系人:商汉勇            联系电话:15961484124
                            

                  常州西藏民族中学
                   2014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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