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格桑花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全体藏族学生健康成长,自觉成长为西藏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校行政办公会议精神,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格桑花奖”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
全校在籍学生。
二、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见附件。各奖项不兼得。
三、具体要求
评选、表彰活动,将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教导处组织实施。各班要充分发扬民主,在班主任指导下,以班级为单位推荐,采取学生、教师相结合的评选办法,把全面发展和学有所长的学生评选出来。
各班推荐的“格桑花奖”候选人需认真填写《常州西藏民族中学“格桑花奖”审批表》,一人一份,于
四、表彰
学校将于下学期开学典礼上对以上优秀学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适当予以奖励。
常州西藏民族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