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格桑花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全校藏族学生健康成长,多元发展,自觉成长为西藏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常州西藏民族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多元化奖励条例》,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格桑花奖”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
2018级和2019级在籍学生。
二、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见附件。各奖项不兼得。本学期曾受处分学生不得参与评选。
三、具体要求
评选、表彰活动,将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各班要充分发扬民主,在班主任指导下,以班级为单位,学生自荐和他人推荐相结合,充分肯定学生优点,发现特长。
各班推荐的“格桑花奖”候选人需认真填写《常州西藏民族中学“格桑花奖”审批表》,一人一份,班主任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并签名,于2020年7月16日前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初审后报校行政审批。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表彰
学校将于下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典礼上对各奖项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教 务 处
2020年7月8日